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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

2024-03-26  点击:[]

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本学位点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2024年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院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专家、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指导、监督和纪律检查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二)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长:学院院长。

员: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成员名单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书: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各1

职责: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保密协议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位点招生工作小组与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二、复试基本条件

1.凡参加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新闻与传播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365分),同时符合《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当批次招生规模120%

3.复试资格请考生具体见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通知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4.本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三、复试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438:30-9:00 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

报到地点:衡阳师范学院文A501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5.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本学科(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特点、专业相关度、考生初试成绩等因素综合研判,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第一时间将有缺额的专业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

2.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3.研究生院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生复试后,将由学校研究生院根据本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一)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定。

1:新闻与传播学院第一批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安排表

43

8:30-8:50

报到与资格审查

1.报到地点:文科楼A501

9:00-10:30

专业笔试

1.考试地点:文科楼A403

2.考试科目:《新闻传播综合》

13:40-14:00

面试集合

1.集合地点:文科楼A501

14:10-16:10

面试

1.试地点:文科楼A510

2.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察

3.面试流程:

1)自我介绍。

2)随机抽取专业综合知识题目2个,用普通话回答。

3)考生主答后,面试专家对要考核的内容作进一步提问。

4)英语口语交流。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并对复试场所进行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三)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请加入2024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通知群,群号:585623652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安排见上表1。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由本培养单位留存。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或者学习单位的人事或者政工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16.htm

4.考生在复试前提交《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5.温馨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缴纳复试费(120 /次)

1.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登录“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流程”(网址: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06.htm),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120元。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2.考生携带缴费电子票据参加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本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三部分(若为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复试满分为100分。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为专业课笔试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比重3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主要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考核满分为2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由本院外语水平较高的专任教师在面试时进行考查。

3.综合素质测试:本考核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测试方式由我院自定,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复试工作小组须详细记录复试过程。

4.同等学力加试: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100分,加试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为:科目1《新闻采访与写作》、科目2《传播学概论》

5.心理测试。考生在复试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具体测试操作流程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六)复试工作要求

1.加大投入保障,复试场地和设备在复试前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正常秩序。复试的所有考核(包括面试和笔试)均必须在可视频监控的场所进行,要求在独立、无干扰、光线明亮的场所内进行,且场所内保障360度无死角全程、全覆盖摄像。

2.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前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习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

3.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和综合面试的抽题问答等)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要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工作,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4.在复试前,加强对复试考生的入场检查。复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场所。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5.所有复试所涉考试材料(包含答卷、成绩评定的书面记录等)、视频监控资料、影像及录音资料等由我院自行保存;任何人不得改动和拷贝。其中视频监控资料、影像及录音资料以合适容量的存储设备(如U盘或硬盘)送至研究生院备存。

6.在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六、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即: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40%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院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五)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7.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8.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9.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各项考核测试的合格标准,以单项成绩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

(六)我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待学校和上级招生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七)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妥存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督查和监管,应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交研究生院备存。复试工作结束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审查。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新闻与传播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直接责任。

(四)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督察部门和新闻与传播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督察和巡视。

(五)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六)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

八、其他

(一)保密纪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本复试方案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

(三)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得徇私舞弊,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电话:0734-8486679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衡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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